[20120424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新聞稿]
對於本人私領域部分,屢被媒體拿來當素材炒作,這樣對從事公益工作已達30年的我,坦白説,心頭重擔異常的重!只是心情難免辛酸,上任市議員以來,曉薇為制定街友自治條例努力、制定台北市病童關懷日、為阿公店觀光文化街奔走,及為市民安全要求市政府收回大有巴士307路權、且上任市議員來每月五號對清寒確無低收入戶資格的里民協助所做的努力等等。我從不在乎別人看我是明星或議員,只想平凡做自己,只是對我而言,原來渴望平凡都困難!關於自由時報的報導,以下是曉薇簡單的回應:
1、MYST之夜只是例行的公開行程,是多位朋友與議員的邀約聚會,本人也一如平日只做了短暫停留,完全不知臨檢之事,碰到臨檢只是巧合,不懂報導何以只針對本人似乎有所用心偏頗。
2、王先生喜歡搜集煙斗,偶爾陪他玩Pipe及品味煙趣,但本人絕非癮君子。賓士轎車也是王先生的,非本人所持有。
3、總統大選期間,有心人士企圖影響選情,指鹿為馬製造遊民腳尾飯影片。此事件本人已提告並由法院審理中,本人身為民代,願為里民忍辱負重。
4、王先生曾為我遊民專案執行長,其本職是提供電視數位內容的頻道商,並合法領有NCC證照。
5、感情世界本人與王先生始終以為屬私領域的範圍,今天與未來都期待大家的真心祝福。